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
税务分局管辖范围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将原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绍兴市越城区国家税务局)分设为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和绍兴市越城区国家税务局。决定自年2月1日起,对两局税收管辖范围进行划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管辖范围
(一)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管辖范围为市级及以上企业纳税人(即中央、省属企业、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社会团体等)、汇总纳税及其成员企业及下属控制企业、部分市内跨区(县、市)经营的大型集团企业及下属控制企业。
详细情况可咨询联系
(二)绍兴市越城区国家税务局管辖范围为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管辖以外的越城区区域范围内(不含袍江开发区)的企业和个体纳税人。
详细情况可咨询联系
二、办税服务地址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和绍兴市越城区国家税务局两局管辖的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仍在鲁迅西路55号,联系。
特此公告。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年1月19日
温馨提示
通过电子税务局网站查询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方法
一、打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站(白癜风图北京青少年白癜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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