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一份《绍兴市区阳光房和雨棚必拆类型导则》正式出台,其中规定,有好几种类型的阳光房和雨棚作为违建,得拆除了。
实习记者张悦
在过去,住在顶棚的人家喜欢在自家屋顶上改建阳光房或者安装雨棚,但是目前绍兴市三改一拆办公室制定了《绍兴市区阳光房和雨棚必拆类型导则》,对于必拆的阳光房和雨棚做出了必拆的明确界定,市民可以按照此导则进行对照,主动来拆除违法建筑
导则中对市区阳光房和雨棚分三种类型进行处置,第一种凡是落地的阳光房和雨棚一律拆除,第二种是公共区域的阳光房和雨棚一律拆除,第三种自有屋顶和阳台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置
市三改一拆办公室监督检查组副组长贺霄锋
从市三改一拆办发布的最新《导则》来看,有三类阳光房属于必拆类型,一种是落地阳光房,只要是违反规划设计要求搭建的落地阳光房,必须一律拆除;还有一种是屋顶阳光房,在公共屋顶上搭建的阳光房必须一律拆除,即便在规划许可的屋顶花园上,搭建高度超过进出口屋檐高度或搭建宽度超出栏杆外沿的,也一律查处;最后一种是公共平台阳光房,只要是违反规划设计要求搭建的,同样一律拆除。
相比阳光房,很多人对雨棚的误解更大,总以为安装雨棚是为了遮风挡雨,不属于违法建筑。实际上,很多未经审批的雨棚,占用公共空间,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同样不小。
《导则》就公布了四种必拆的雨棚类型:第一种是落地雨棚,公寓楼一楼的落地雨棚,必须一律拆除;在规划许可的屋顶花园上,搭建高度超过进出口屋檐高度或搭建宽度超出栏杆外沿0.5以上的雨棚,也必须一律拆除;第二种是屋顶雨棚,在公共屋顶上搭建的雨棚,必须一律拆除;第三种是公共平台雨棚,违反规划设计要求搭建的公共平台雨棚,也必须拆除;最后一种是架空雨棚,公共区域离地面2.5米以上下搭设架空雨棚的,必须一律拆除,公共区域离地面2.5以上搭设架空雨棚的,若突出宽度大于1米的,也必须拆除。
特别要提到的是,除了以上几点以外,如果您家的雨棚和阳光房存在下列问题,也一律拆除:严重影响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在主要街道、河道两侧和历史文化街区搭建的严重影响建筑立面统一、市容市貌的,且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或者导致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日照无法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的;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督查发现或群众反应强烈的;用于出租或经营性用途等牟取利益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拆除的其他情形。
市民:已经略有耳闻执行会有难度
导读
导则一颁布,很多人关心的就是执行的问题,老百姓对于这份导则的接受度高吗,又有什么样的看法?
记者就这份导则询问市民是否了解,大部分市民表示,他们之前已经看到过。
记者:有这么个规定知道吗?
市民1:说在说,还没有实施吧。
市民2:早就在说了啊。
市民3:有点数了的。
但对于这份导则可执行性的看法,不少市民表示有难度。
市民1:这个也说不好的,各有利弊。
市民2:有利有弊,住在一楼的肯定要搭出来了,住在上面的总要他们拿掉。
为此,记者也咨询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处的相关负责人。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晶晶
根据全市无违建创建的要求,因为我们年是我们行动的收官之年,为了把我们无违建创建往更加纵深发展,更加纵深的推进,对我们小区的阳光房和雨棚制定了必拆类型导则。
王晶晶表示,他们出台这份导则之前,也是做过充分的调查和讨论,也考虑到一些和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另外,之前也出台了征求意见稿,就是希望能将导则更加完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晶晶
目前我们阳光房和雨棚的必拆类型导则已经正式下发,今年我们根据无违建的三年工作计划,我们会开展无违建小区的创建,我们会在各个区块会先选择比较典型的小区进行试点,来进行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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