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
12月28日上午,赣县召开撤县设区大会,标志着赣州市赣县区正式揭牌。市委副书记、市长曾文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春,市政协主席刘建平,以及李恭进、唐舒龙、邹宇平、江阶虎等领导出席。
赣县各单位已经更换新名称,改为“赣县区”↓↓
赣县区设立五年过渡期
为推进赣县区与赣州中心城区同城化、一体化发展,构建市区一体、协调联动、共赢发展的新格局,市委、市政府于近日印发《关于调整赣县区管理体制的意见》,提出在保持赣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前提下,设立五年过渡期,有序推进市区管理体制调整。
根据国务院有关批复和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撤销赣县,设立赣州市赣县区,以原赣县行政区域为赣县区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梅林镇梅林大街5号。撤县设区后,为保持赣县区工作的连续性,在服从全市总体规划建设需要的前提下,给予其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将保持赣县区的经济管理、社会事务、城市管理、财税体制、公安管理体制等基本不变;属于市政府权限范围内的经济管理、科、教、文、卫、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事务,委托赣县区政府管理。
要调整涉及中心城市一体化建设需要的规划建设、国土、房管、交通等管理体制。其中城乡规划管理实行市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撤销赣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分别设立赣州市城乡规划局赣县区规划分局和赣县区建设局;城市国土资源管理实行市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撤销赣县国土资源局(赣县不动产登记局),设立赣州市国土资源局赣县区分局(挂赣州市不动产登记局赣县区分局牌子)。
在房地产管理体制调整中,过渡期内保留赣县区房地产管理局;委托赣县区房管局负责赣县区范围内的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房产测绘成果备案审核、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经纪和估价行业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白蚁防治管理等工作;赣县区房管局负责赣县区范围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受理和初审、落实私房政策、危房鉴定行业管理等工作。
你好,我是赣县区
截至目前,全区设12镇(梅林、茅店、江口、吉埠、南塘、田村、王母渡、沙地、五云、湖江、储潭、韩坊),7乡(大埠、阳埠、大田、长洛、石芫、三溪、白鹭),个村民委员会,个村民小组,27个居民委员会。年,全县共户,比上年增加户;总人口人,其中男人、女人,农业人口人,非农业人口人,总人口同比增加人。
回顾赣县历史
▌汉高祖六年(前年)建县,因《山海经》所记“南方有赣巨人”而得名赣县。
▌西汉属豫章郡、新莽隶九江郡、兴平二年(年)属庐陵郡、西晋太康三年(年)属南康郡、太康末()县治徙葛老故城(今赣州市章贡区水东一带)。
▌东晋永和五年(),郡、县治徙章贡二水间(今赣州市区)。
▌宋开宝八年()复称州,赣县仍属虔州。绍兴二十三年(),因“虔”字为虎头,含杀意,非佳名,奏准取章贡二水合流意改称赣州。元属赣州路。明、清属赣州府。民国时期先后直隶省、赣南道、第十一行政区、赣南专区、第九行政区、第四行政区。
▌年8月14日,赣县解放,成立赣县人民政府。同时析赣州镇设立县级赣州市。赣县先后隶属赣州分区、赣西南行政区、赣南行政区、赣州专区、赣州地区、地级赣州市。
▌年7月,县城由赣州市徙梅林镇。
▌年10月,国务院同意撤销赣县,设立赣州市赣县区。以原赣县的行政区域为赣州市赣县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梅林大街5号(原赣县人民政府驻地)
▌年12月28日,赣州市赣县区正式成立。
▲这两张照片永远定格在年12月28日
用醉美的笑容迎接赣县区的到来
赣县撤县设区是为了,
赣县更好更快发展!
是造福百姓的大好事!
明天会发展的更好!!
做为赣县老表的我们感到骄傲!!!
来源:赣县微生活客家新闻网
参与沟通共同北京中科是公立医院吗白癜风治疗价格
转载请注明:http://www.shaoxingzx.com/sxsxs/48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