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https://m-mip.39.net/baidianfeng/mipso_7235763.html《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32号)确认,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元(月均元)。根据《绍兴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确定年度绍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基数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区自7月起启用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1.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高于元的,年月缴费基数按元确定;低于元的,月缴费基数按元确定。
2.未按规定申报的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按该职工上年度缴费基数的%确定。确定后的缴费基数大于上述规定的缴费基数的,按上述规定的缴费基数确定。
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为每人每月元(*5%)。本月需要办理灵活就业医保参、续保手续,请尽快前往户口所在乡镇(街道)社救中心、区便民中心医保综合窗口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申请办理参、续保手续。
4.7月21日起恢复办理医保退休一次性补缴业务,补缴标准为每人每月.4元(*6.5%),需要办理补缴业务的参保人员请尽快前往区便民中心医保窗口办理补缴手续并缴费。已在7月前往窗口办理业务并预受理的参保人,近日将收到缴费通知短信,请再25日前将补缴款项存入与税务签约的本人银行卡中批量扣款或进入支付宝APP的“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自助缴费。
5.缴费基数和缴费标准执行时间为年7月至年6月。
温馨提示
由于7月30日17:30-8月2日24:00税务系统停机改造,会影响部分医疗业务办理和医保费缴纳,请各参保单位和个人务必于7月25日前完成相关缴费,逾期缴纳可能影响参保人医保待遇。
图文来源
上虞医保
图文编辑
掌政通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shaoxingzx.com/sxszy/52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