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哪里最好 htt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评选二〇一五年
十佳师德标兵、十佳青年教师标兵、十佳模范班主任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滨海新城社事局,市直学校:
为激励我市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在推进以培养创新精神为核心的素质教育中作出新的成绩,推动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奖励在教育事业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教育工作者,市教育局决定评选二○一五年绍兴市“十佳师德标兵”、“十佳青年教师标兵”、“十佳模范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推荐名额
评选对象是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在职教师,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倾斜。推荐名额(见附件)。在全市推荐出“十佳师德标兵”、“十佳青年教师标兵”、“十佳模范班主任”初步人选的基础上,按类别从中择优评出各10名分别授予“十佳”称号。其余按类别分别授予“绍兴市师德优秀教师”、“绍兴市优秀青年教师”、“绍兴市优秀班主任”称号。
二、评选条件
(一)绍兴市十佳师德标兵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教育政策法规,遵循教育规律。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廉洁从教,无有偿家教行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师德表现突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3.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和爱护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未发生过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合理安排学生的课业负担,教学行为受到学生、家长的肯定。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运用新课程理念进行教育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所任学科教育质量高。
5.顾全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同事,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能主动承担学校工作。从事教育工作十年以上或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
(二)绍兴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
2.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师德,无有偿家教行为,在教书育人和岗位成才中成绩突出。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业务知识和教育理论,具有扎实的教育基本功,教学行为规范,合理安排学生的课业负担。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教育、教学效果好。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自觉运用新课程理念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勇于探索,并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过一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
5.专业思想巩固,热爱本职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成绩显著,深受学生、家长欢迎,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绍兴市十佳模范班主任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热爱教育工作,遵循教育规律,按教育方针的要求教育、管理、指导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努力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3.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行为教育,努力探索德育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扎实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所带班级工作突出,为群众所公认,家长满意度高。两次以上评为县(区)级先进班级。
4.有较强的教育、组织能力,积极支持协调、配合学生会、团委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成效显著。有一篇以上班主任工作论文在县级及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或公开发表。
5.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廉洁从教,无有偿家教行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工作尽心尽职。教学业务能力强,教学规范,合理安排学生的课业负担,教育质量高。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
三、评选要求
1.逐级申报、推荐。评选应坚持逐级申报、严格考评、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在学校评选提出推荐名单的基础上进行考评,择优排序上报,上报前应在本区、县(市)公示。市教育局根据推荐人选情况,最后确定“十佳”和“优秀”人员。
2.体现代表性。各区、县(市)在推荐人选时,应统筹考虑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先进人选的代表性。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学校均应有典型代表。以区、县(市)为单位推荐人选中,中职、幼儿园教师分别不少于1名;乡镇中心小学及以上的学校校长(书记)人选不超过1名;农村乡镇学校的教师比例不低于40%。市直学校面向一线教师推荐。
3.突出先进性。申报推荐人员须填写相应的《推荐表》一式3份,先进事迹材料一式3份。事迹材料必须有典型、生动的事例和详实的内容,切忌笼统、空洞无物,字数不限。其中主要事迹摘要填入《推荐表》内。
4.上报时间。请各区、县(市)教育局于7月5日前上报按类型择优排序后的推荐人选名单,连同《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报市教育局政治处。滨海新城社事局、市直学校的初荐人选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
推荐人员的《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请提供电子稿,发送至邮箱: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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