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催告你立即履行罚款捌万元人民币以及逾期不缴纳每日3%的加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
熊忠苗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上虞区环保局领取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虞环罚催[2014]4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本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你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上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虞环罚催[2014]4号]
2014年6月26日,我局对你作出了“虞环罚字〔2014〕74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石棉加工生产项目,罚款捌万元人民币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东阳日报
请你将罚款及加处罚款合计壹拾陆万绍兴市柯桥区社保局元人民币缴至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地址: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1楼)户名: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账号:
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罚款义务
2014年12月16日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部门:上虞区环保局污控(法规)科 电
话:
地 址:上虞区百官街道体育场路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你对本催告书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或到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白癜风的发病率和自己所喝的饮料有关系吗来了解重庆治疗白癜风最好的医院
转载请注明:http://www.shaoxingzx.com/sxszy/12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