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公益动态期公益头条


自年起,中国确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3月29日是第26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教育部、公安部共同设计了一批面向中小学生的安全主题海报。海报涵盖防恐防暴、校园欺凌、交通安全、谨防溺水等四个方面,聚焦学生安全的突出风险,普及安全常识,提升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1.浙江:绍兴数字检察开创法律监督新天地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在绍兴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专题会议,学习推广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的“绍兴经验”。绍兴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从一座没有围墙的“历史博物馆”,发展为一座拥抱数字化改革的现代化新城,数字检察一马当先、功不可没。自年以来,绍兴市检察院自主研发了智慧检察监督平台、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刑事财产刑执行一体化系统、社区矫正智慧监督软件等一系列数字检察应用,涵盖虚假诉讼、保险诈骗等领域20多种法律监督模式,走出了一条检察数字化转型的新路子,开创了一片法律监督的新天地。 年5月,绍兴市检察院成立了由翁跃强任组长的智慧检察工作领导小组,以数字检察为突破口,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监督装上“最强大脑”,构建起“数字赋能检察,线索引导监督,监督助力治理”的法律监督绍兴模式。   如今,绍兴检察机关已经拥有了自主研发的智慧检察监督平台、刑事财产刑执行一体化系统、社区矫正智慧监督软件、刑期计算智慧纠错系统等系列智慧软件,给法律监督提供强大动能。

2.浙江:杭州公益诉讼助推特殊群体与智能社会无障碍

“人行横道信号灯是否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日前,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举行的一场听证会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专家们围绕该话题进行了讨论。此前,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位于浙江省盲人学校附近路口人行横道信号灯未设置声响提示装置,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没有过街音响的帮助,他们可能举步维艰。”检察官表示,从对位盲校学生的问卷调查结果看,有97%的学生觉得路口信号灯设置声响提示非常有必要。“经过讨论,再综合考虑视障人士居住通行、周边政务办事点、商业中心等情况,我们认为高尔夫路与江滨东大道等五个路口的人行横道信号灯,都有设置声响提示装置的必要。”检察官补充道。

3.河南:郑州推动“河长+检察长”制落实保障群众吃水用水安全

为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新密市检察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市河长办、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等单位的沟通协作,聚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饮水安全、黑臭水体整治等领域,突出水污染和水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彰显“守护生命之源”的检察态度。年3月26日,新密市检察院检察长李俊华带领公益诉讼检察组到云蒙山水库、红石峡水库以及杨河等地开展巡查,以实际行动履行河长责任制。巡河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了云蒙山水库,实地察看了水库建设和保护情况,从保障群众饮水用水安全角度对水库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检查,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就共建协同保护机制进行了探讨。随后检查了红石峡水库和杨河大隗段等地,重点巡查了破坏河堤、侵占河道、违法乱建等问题和隐患,公益诉讼组对巡查情况和问题进行了拍照和记录。接下来将查清问题厘清责任,支持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治理。

4.法学汇: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应把握好“五论”

拓展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乃是顶层设计、因时而动、势在必行的重大法治工程,也是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之举和关键步骤。然而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确定和拓展具有内在规律性:一方面,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之宽窄并非任性使然,其案件范围的确定应当是能适应并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客观需求,而不是与这种客观需求相背离;另一方面,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确定和拓展也依循着由民事法领域的公益诉讼到经济法领域的公益诉讼乃至到社会法领域的公益诉讼不断深化的内在逻辑。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拓展幅度和恰当确定应当在把握内在规律性的基础上,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审慎谦抑、以点带面的原则,寻找到张弛有度的平衡点。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拓展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必须从实际出发分阶段进行。在这里,公益诉讼的地方性立法为我们划分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阶段性拓展提供了启迪和依据。近期目标(年至年规划)将中央文件有要求、各省级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中出现率较高的公益保护领域,如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扶贫救助、网络侵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产权、就业歧视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率先纳入拓展范围。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拓展应当置于更大格局的系统工程中加以审视,充分发掘该命题所带来的联动改革效应或制度边际效应,其中之一便是由客体拓展所引起的主体拓展问题。

5.江苏宿迁:专家学者齐聚全国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研讨会

3月2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协办,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全国“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专题研讨会在沭阳召开。会上,最高检和上海、重庆、山东、江苏等多个省市的检察机关,以及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等高校法学专家学者,通过“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公益诉讼检察中的理解与适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的独特性”“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等消费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探索”三个专题展开讨论,借助集体智慧探索更多未成年人保护的可行之策,全面推动未成年保护工作高质量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史卫忠厅长总结说:今天的会议讨论很激烈,内容也非常丰富,专家从理论上给了我们一些分享,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工作的不足,坚定了进一步前行的方向。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的重要表现。未检公益诉讼做好了,也是体现未检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从年试点至今,我们认识逐渐统一,目标更加清晰,前景越来越坚定,成效日益明显,涌现出一大批典型案件、精品案例。未检公益诉讼就像星星之火一样,有了在全国燎原的这种态势,但是还存在主动担当不够、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履职界限模糊、工作规范缺乏、理论支撑不足等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界限分工,推进要注意履职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规范,加强理论指导。

文章综合各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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