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建设,充实入库委员数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决定对我市部分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进行充实调整,小编整理了有关事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要错过哦。
一、调整范围
浙江省建筑(施工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和绍兴市经济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其他高、中评委会评委库由各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开展调整工作。
二、推荐数量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本次调整的人数不超过评委库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各地各单位在推荐时应综合考虑入库成员的专业、学历、年龄、性别、分布等因素,各评委会中青年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同一企业的推荐专家不超过3人。
三、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法制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纪律,近5年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2.能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称政策,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有较好专业基础、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和公正性;
4.身体健康,熟悉电脑操作,能保证时间参加评审工作;
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的入库委员应担任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的入库委员应担任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推荐程序
本着个人自愿原则,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绍兴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成员登记表》,经单位初审后报相应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填写《绍兴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成员人选汇总表》,并于年1月28日前将纸质资料和电子版报送市人力社保局。相关材料可通过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栏目进行下载。
联系人:潘一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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