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号外号外绍兴市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开始


绍兴市第七届“视界一我和我的祖国”大学生摄影竞赛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七十周年,鼓励绍兴市大学生用摄影作品记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讴歌“美好生活”、展现对“中国梦”的追求与向往,引导大学生提高摄影专业能力和创作水平,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推动摄影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经研究,决定举办年绍兴市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

绍兴市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活动安排

1、本届绍兴市大学生摄影竞赛共分为三个阶段:

作品收集阶段(5月至6月10日)——各学校内部评比并推荐优秀摄影作品参赛。

作品评选阶段——组委会将邀请业界专家及各校推荐的评审专家进行专业评审,评选出最终奖项。

颁奖阶段——获奖学生、优秀指导教师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颁发荣誉证书。

绍兴市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规则

A.参赛对象

绍兴市各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高职学生,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学校的名义参赛。

B.竞赛主题

摄影竞赛主题一一“视界一我和我的祖国”。作品内容要求反映祖国大好河山、城乡发展、经济建设、生态环境、精神文明、幸福生活等方面。

C.主办单位

本次竞赛由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承办。

D.征稿规则

征稿规则

1.参赛作品应紧扣本次比赛主题,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2.竞赛分艺术摄影、纪实摄影、商业摄影等三大类。同一投稿人可选投不同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2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3.本届竞赛以组照为主,纪实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艺术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商业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幅。组照请各校组合成一幅画面后参赛。

4.参赛作品格式为JPEG,照片长边不少于像素,文件名请使用“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所属学校+参赛类别”。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仅限1位、指导教师数仅限1位。

5.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市级以上摄影比赛的获奖作品不得参加本次竞赛。作品上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和边框,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纪实类作品要求真:实性,除裁剪和适度的影调、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6.竞赛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公开出版、展示、展览、推广宣传和在有关媒体进行报道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E.摄影作品类别释义

类别释义

1.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50字的简要说明。艺术类摄影作品的作者,如在创作中使用了他人影像素材必须注明所用何人、何作品及授权情况等信息。

2.纪实类:纪实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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