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我们通过电话询问


此后,又会同煤管局对全县煤炭企业进行了整治,有效防止了此类纠纷蔓延到同类行业

使矛盾解决在企业、消化在企业,从而达到劳动监察执法“重教育”的目的

近年来,县人力社保局以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规范用工、助推事业发展为己任,为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本文开头的一幕,只是近年来无数起维护劳动合法权益的工作实例中普通一例

做好回访工作,虚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今年以来,该县仲裁委员会为确保劳动争议处理结果有效落实,切实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终结后进行回访,收到了不错的效果我们通过电话询问,绍兴市上虞区个别走访等形式,听取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反映同时,对重大疑难案件,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加强同人民法院的联系,对仲裁裁决和判决结果,取长补短,相互交流,分析提高,及时总结提高办案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案件处理质量

“在工作中,加大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劳动监察执法中‘重教育慎处罚’,以努力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县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执法一负责人说

劳动维权工作以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宗旨,几年来,积极为全县企业和劳动者服务,依法、及时、公正地处理好每件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案件,有效化解职工和企业之间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协调劳绍兴市人民政府市长动关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今年1月至5月8日,已受理立案和调解处理共计259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其中调解结案150件,裁决结案40件,主动和解结案29件;涉及职工340多人,涉及争议标的510万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通过协调化解双方矛盾,寻求解决争议的有效途径,已办结的案件中81.7%以上实现平稳结案息诉和解,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

柔情办案: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重调解,慎裁决”

法理交融:劳动维权工作“重实绩,出实效”

“五条例一办法”的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提高办案质量,注重调解实效劳动争议处理,从咨询到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开庭、结案和卷宗的归档,以及建立回访制度,我们都严格遵照《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绍兴市人民政府仲裁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通过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办案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坚持实行仲裁委员会领导下的仲裁庭独立办案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和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行仲裁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从而增加了办案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办案效果和质量,实行“三优先”,即:立案与处理做到对老弱病残者优先,外地当事人优先,矛盾易激化的劳动争议案件优先我们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办案制度,有案即有庭,一案一庭针对人手少、案件多的实际情况,充分运用简易程序,大力推行独任制审理,独任审理的案件占总数的90%以上经过仲裁裁决的案件,全部实行公开开庭,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009年5月,荣昌县长田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2名职工请求加班工资和井下津贴争议一案,涉及争议标的73万绍兴市人民政府领导元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县人力社保局对争议双方反复进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历时半年,经三次开庭审理,于2009年11月份依法作出了令双方都满意的裁决

在具体办案的过程中,劳动监察执法注重四个“三”:坚持疑难重大案件的处理三方都参与,共同调查取证、分析案情、合议裁决,保证了办案的公平性;做到“三个不能”:即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不能包办,经贸委的代表不能护短,工会的代表不能越权;强化三种意识:即协作意识、换位意识、整体意识;注意三个结合:即把依法办案与依情理调解结合起来,把维护政策的严肃性与处理具体问题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把双维护与双约束结合起来

在办案中启动三方机制,会同县国土部门,协调处理了路孔镇土地整治工绍兴市学校安全平台程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把拖欠的80余万元工资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会同建委协调处理了东邦城市广场工程建设、畜牧兽药市场建设中拖欠工资案件,为280多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350万元;妥善处理了荣昌县虹桥煤矿因停产拖欠农民工生活费的案件,并到现场实施了监督发放,确保83万余元生活费直接发放到300余名农民工手中

县人力社保局劳动维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仲裁)为劳动者撑起了一片维护合法权益的蓝天

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以和谐为目标,以协调为手段,以仲裁裁决为后盾,坚持以“重调解,慎裁决”为原则,并做到三个结合,即:把依法办案与依情理调解相结合,把维护政策的严肃性与处理具体问题的灵活性相结合,把“双维护”与“双约束”相结合绍兴市上虞区,力求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利益

通讯员 彭 波 覃万苹

为了维护劳动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启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召开由县人力社保局、县经委和县总工会共同参与的专题研讨会,共商处罚方案,做到劳动争议案件“慎处罚”

2011年4月,一名因工伤致6级伤残的农民工及其亲属,情绪激动地来到荣昌县人力社保局,要求县内某煤矿赔偿其48万元伤残补偿金县人力社保局劳动仲裁委员会闻讯后立即派人进行处理,经初步调查了解到:这是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件劳动仲裁委工作人员一边耐心地做农民工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一边立即联系用工单位――县内某煤矿,责成其立即到劳动仲裁厅绍兴市上虞区教育局进行调解通过反复作双方调解工作,最终双方愉快的以16万元的赔偿金额达成和解,使这起工伤赔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构筑三方机制,发挥联合办案的一体化功能近年来,企业内部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逐步显现,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冲突进一步加剧,劳动关系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局面劳动仲裁工作面临的形势是:一方面,企业减员增效,富余职工不断增多;另一方面,企业用工灵活与职工流动性大之间矛盾突出,引发一些劳动争议纠纷,处理难度也不断增大

该局还设立了劳动法律咨询服务电话,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劳动法律咨询服务在镇(街)社会保障所建立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窗口,为企业和职工提供免费的咨询和服务强大而广泛的宣传,使领导提高了认识,积极支持工作;使绍兴市学生安全平台广大职工和普通市民增强了法制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使用人单位认识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危害性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

针对一些具有共性和普遍性特点的劳动争议案件,做到把案件的调解工作开到企业、开到基层、开到职工中去,从而收到了调解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温情执法:劳动监察执法“重教育,慎处罚”

针对该县劳动争议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劳动监察执法把加大《劳动法》的宣传力度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劳动保障部门、经贸委、工会三方共同配合、合力组织多次大型现场活动,与广大企业和职工面对面,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咨询日”活动;绍兴市上虞区建设局在街头设立咨询点,散发宣传材料20000余份,接待咨询近3000人次;策划组稿,在荣昌报、电视台制作多期专题报道;特别是对

仅2005年到2011年5月,县人社局总计处理劳动争议案3201件,立案处理2092件,案外调解1109件,裁决结案1116件,调解结案918件,撤诉案24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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