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
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公告年第1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公告年第1号),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市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于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诸暨市国家税务局、诸暨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诸暨市国家税务局、诸暨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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