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或进一步使用的12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1月16日起到1月21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科室: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手机短信举报号码:,或通过娥江先锋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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