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关于举办年绍兴市助推乡村振兴创业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弘扬“两山理论”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支持青年、乡贤、返乡农民工创业,助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经研究,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将举办年绍兴市助推乡村振兴创业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魅力乡村活力绍兴”

二、赛制规则

(一)主办单位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二)创业大赛参赛项目

大赛以项目竞赛的形式进行,项目范围为涉农服务、农村电商、现代农业、乡村餐饮、乡村旅游等在绍落地项目。

(三)创业项目展示

大赛外将设置部分展位,乡村优秀创业项目可以报名参加展示,参加展示的项目可携带相关产品或宣传资料进行现场推介。

(四)创业大赛决赛形式

参赛项目依次按选手VCR播放及产品展示(2分钟)、PPT路演(6分钟)、评委提问与选手答辩(5分钟)、专家评委打分顺序进行比赛。最终根据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奖项,如取得分数相同,则最高分高的选手排名在前。

(五)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6名。获奖项目将获得-0元不等的创业资金资助,其中一等奖0元,二等奖元,三等奖元,优胜奖元。

三、大赛安排

(一)项目筛选(年10月底前)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和农业农村局在辖区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收集优质乡村创业参赛项目,并对报名项目进行择优筛选。

参赛选手通过所属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和农业农村局择优共同推荐2个项目报名参加决赛(需提交附件1、附件2)。另外,各区、县(市)可推荐不超过4个项目参加大赛现场举办的展示会(提交附件3),参展项目条件不限。

(二)决赛(年11月中下旬)

大赛组委分组邀请创业导师、专家学者和投资人组成现场评审团,项目团队现场阐释,评审团查阅资料、现场提问,根据项目创新能力、竞争能力、持续能力和带动就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打分,决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

大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后续服务

大赛支持参赛获奖项目入驻本地创业园、海智汇创业创新学院等,支持乡村创业园参评绍兴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帮助选手搭建与风险投资机构对接的平台,提供持续乡村创业带头人培训和指导,按规定可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

四、参赛报名须知

(一)参赛报名

参赛人员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团队申报(如注册企业,则团队申报人必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

(二)参赛项目条件

1.参赛项目实体工商登记注册不超过三年(年9月1日以后注册);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对于带动就业及助推乡村振兴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已经参加过本市由市人力社保局举办的往期大赛获奖项目不再列入参赛项目。

(三)现场展示项目条件

参加现场展示会的项目条件不限,需向所属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报名推荐。

五、部门分工

市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大赛方案制定、宣传发动、参赛项目收集甄选、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确定参展项目、与三方机构合作、部分评委邀请、大赛预算资金保障、大赛其他组织实施工作等。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大赛的各项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宣传发动、参展项目收集甄选、会同市人力社保局收集甄选参赛项目、部分评委邀请、大赛其他组织实施工作等。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广泛发动,按规定时限及时筛选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参赛项目和参展项目,并开展参赛项目培训。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名单请于10月15日前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未尽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市人力社保局:史永红、章卫国,联系、,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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