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市镇(Jishi),江苏省靖江市下辖镇,位于中国华东、长江中下游,靖江市北部,泰兴市东南部,如皋市西部,分别与靖江市的孤山镇,泰兴市的广陵镇、珊瑚镇及如皋市的江安镇接壤。[1]
季市镇是“江苏省卫生镇”[2]、“国家级生态镇”[3]和“中华美食名镇”[4][5][6]。季市镇以餐饮业、电机、铸钢、粮具、纺织、电气等六大产业为支柱。年,季市镇国内生产总值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9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万元。[7]
截至年末,季市镇总面积41.63平方公里,耕地公顷,下辖2个社区、24个行政村和1个农场,总人口人。
中文名称
季市镇
西汉年间(前-24年),长江入海口北部江中,经数千年暗沙积聚,涨出了约20多平方公里的沙滩,这一沙滩,即今季市镇的原始地域。
共3张
季市镇老街一角
西楚霸王项羽元年(前年)二月,秦末农民大起义推翻了秦王朝统治,项羽占据东楚,分封诸候,自称西楚霸王,建都彭城,即今徐州。季市地属东楚,隶属西楚项羽领地(一说隶东阳郡之海陵县)。
西汉高帝五年(前年)十二月,项羽兵败乌江,楚地属汉。次年正月,汉高祖刘邦分封诸侯,封其堂兄刘贾为荆王,季市隶属荆王国。
高帝十一年(前年)七月,淮南王英布灭荆。次年十月,英布败亡。高帝改荆为吴,封其胞兄刘喜子沛侯刘濞为吴王,季市隶吴王国。
景帝前元三年(前年)二月,吴王濞因谋反兵败,国亡。次年,景帝封汝南王刘非为江都王,统原吴王国所属郡县,季市隶江都国。
武帝元狩二年(前年),江都王刘建因谋反灭国。季市镇隶属海陵。
元狩六年(前年),江北置临淮郡(治今盱眙),统今江苏、安徽29县地,季市隶临淮郡海陵县。
元封五年(前年),全国政区调整,季市属徐州刺史部临淮郡之海陵县。
新王莽始建国元年(9年),王莽篡汉,全国大规模更易郡县名。临淮郡更名淮平郡,海陵县更名亭间,季市隶亭间(县)。
东汉光武帝建武四年(28年),全国郡县复原名,季市仍隶临淮郡海陵县。
明帝永平十三年(70年),将原属临淮郡的海陵县划入广陵郡,季市隶广陵郡海陵县。
三国时期
三国吴赤乌元年(年)前,扬子江海口涨出牧马小沙、牧马大沙。季市位于长江北大江之北,隶属海陵。[8]
晋朝
西晋太康元年(年),复立广陵郡,季市隶徐州刺史部广陵郡之海陵县。[8]
南北朝时期
宋武帝永初二年(年),将侨置在镇江的徐州改为南徐州,季市隶南朝宋南徐州海陵郡的海陵县。
宋文帝元嘉八年(年),改江北为南兖州,季市隶属南兖州广陵郡之海陵县。
齐高帝建元四年(年),广陵郡从南兖州析出,季市隶南朝齐之广陵郡。
梁简文帝大宝二年(年),南兖州归属北齐,次年更名东广州,季市属北齐东广州之海陵郡。
陈宣帝太建五年(年),季市隶南朝陈之南兖州海陵郡。
周静帝大象元年(年),北周军占领南兖州,并将南兖州更名吴州,季市隶北周吴州海陵郡之海陵县。[8]
隋唐时期
隋文帝开皇三年(年),文帝以海陵郡建吴州,季市隶属吴州海陵县。开皇九年(年),改吴州为扬州,季市随海陵县属扬州总管府。
隋炀帝大业三年(年),全国“并省诸州,寻即改州为郡”,季市隶属扬州部江都郡之海陵县。
大业十四年(年),反隋义军李子通占海陵、据江都,国号吴,季市属吴。
唐高祖武德三年(年),全国改郡为州,江北废江都郡,海陵县更名吴陵县,并以县置吴州,季市属吴州吴陵县。
武德七年(年),建邗州,废吴州,吴陵县复名海陵县。季市属邗州海陵县。
武德九年(年),改邗州为扬州,季市隶扬州府海陵县。
太宗贞观元年(年),分天下为10道,季市属淮南道扬州都督府之海陵县。
玄宗天宝元年(年),改扬州为广陵郡,季市属广陵郡之海陵县。
肃宗至德三年(年),广陵郡复更名扬州,季市属扬州府之海陵县。
昭宗天复二年(年),淮南节度使杨行密在扬州受封吴王,季市属吴王国江都府海陵县。
五代十国时期
杨吴武义元年(年),吴王杨隆演正式建国,史称杨吴国。季市隶属杨吴国。
乾贞元年(年)十一月,杨隆演之弟杨溥在金陵继位称帝,季市属杨吴国扬州江都府海陵制置院所属海陵县。
南唐烈祖昇元元年(年)十二月,废海陵制置院,以海陵置泰州,并以海陵南5乡建泰兴县,季市由海陵转属泰兴县管辖。是年,大批移民至季市镇围圩造田,建屋定居。季市古镇(今季市镇)至此形成。
后周显德四年(年)十二月,后周兵侵占泰兴。季市隶属后周。[8]
两宋时期
北宋开宝八年(年),宋灭南唐,分天下为10道。季市属淮南道泰州之泰兴县。
至道三年(年),分天下为15路,淮南道改为淮南路,季市属淮南路泰州之泰兴县。
熙宁五年(年),淮南路分为淮南东路和淮南西路,泰州隶淮南东路。是年,升泰州为泰州军。季市属淮南东路泰州军之泰兴县。
元丰三年(年)泰兴县政区划为4乡2镇。季市隶属太平乡。
宣和四年(年),泰兴改隶扬州,季市属扬州府泰兴县。
南宋建炎三年(公元年)三月,金兵南侵,泰州驻节守臣曾班迎降。泰州、泰兴被金兵占领。
建炎四年(年),降泰州军为泰州,季市隶属高邮军之泰州泰兴县。
绍兴五年(年),泰兴县改隶扬州。十年,复隶泰州。十二年,又隶属扬州。期间,季市隶属随之改变。[8]
元朝
元朝至元十四年(年)七月,元军攻陷泰兴,并升泰州为泰州路总管府。次年,泰州路属淮南东道宣尉司。季市属江淮行中书省之淮南东道泰州路之泰兴县。
至元二十一年(年),降泰州路为泰州,隶扬州路总管府。季市属江浙行中书省淮南东道扬州路之泰兴县。
至元二十八年(年)十二月,江北各路、州皆隶河南江北行中书省,季市隶河南江北行中书省,时达60年之久。
至正十二年(年)三月,季市随泰兴县隶淮南行中书省淮东道扬州路。
至正十三年(年)正月,反元义军张士诚占据泰州。次年正月初一,建国号大周,季市属大周张士诚领地。[8]
明朝
明洪武元年(年),全国区划调整,季市隶南直隶扬州府泰兴县。
洪武十四年(年),推行里甲制。至明英宗天顺五年(公元年),泰兴县划为里。季市属太平乡第9都35里。
明朝宣宗宣德二年(年),全国政区划为南北2京13省,实行省、府(州)县三级制。季市属南直隶扬州府泰兴县。[8]
清朝
清朝顺治二年(年)六月,改南直隶为江南省,季市隶江南省扬州府泰兴县。
顺治十八年(年),清廷以江南省左、右承宣布政使司分治今安徽、江苏两省地。季市随扬州府泰兴县划属安徽,属江南省左承宣布政使司管理。
康熙五年(年),扬州府从安徽划属江苏,季市镇随扬州府泰兴县隶江南右承宣布政使司管理。
康熙六年(年)六月,暂分江南省为江苏、安徽2省。季市暂隶江苏承宣布政使司淮扬海道扬州府之泰兴县。
雍正二年(年),升通州为省直隶州,泰兴、如皋两县划属通州。季市镇隶苏州承宣布政使司通州直隶州泰兴县。
雍正十三年(年),泰兴改里甲制为防区制,全县设四辖,季市属印辖,由巡检司管理。
乾隆二十五年(年),江南省正式分为江苏、安徽两省。八月,江苏省将江宁、通州、扬州、徐州、海州、淮安等6府划属江宁藩司管辖。季市镇隶苏州承宣布政使司江宁藩司之通州直隶州泰兴县。[8]
中华民国
民国元年(年),江苏省都督府废府存县,泰兴知县衙署改称知事公署。县以下实行市乡制,季市镇为泰兴县11市之一,名季家市。
民国三年(年)6月,江苏省裁府后,设5道,泰兴县属苏常道,季市隶江苏省苏常道泰兴县。
民国十三年(年),北京政府为推行地方自治,江苏省重新制定区、乡(镇)标准。季市镇为泰兴28镇之一,隶属泰兴县第三区,其区署设于季家市。
民国十六年(1年),国民党江苏省政府成立。次年9月,全国废道,泰兴县知事公署改称泰兴县政府。季市镇隶泰兴县政府。
民国二十二年(年),国民政府划定各省行政督察区。季市随泰兴隶江苏省第8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三年(年),江苏将原13个行政督察区,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季市随泰兴改隶江苏省第5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七年(年)春节,日军占领季市镇,季市镇沦为日占区。
民国二十九年(年)1月16日,泰兴被日军占领。4月,建立伪泰兴县维持会。6月,建立伪泰兴县自治会。7月,新四军东进黄桥,建立黄桥军民联合办事处。8月中旬,泰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下旬,通如靖泰临时行政委员会在黄桥成立。11月15日,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在海安成立。期间,季市随泰兴县隶属各政权机构。
民国三十年(年)4月,中原局新四军军部将华中划为8个战略区,季市属苏中三专区泰兴县。8月,伪泰兴县政府成立。10月,伪苏北行营在泰州成立(次年5月撤销)。季市属伪江苏省苏北行营之伪泰兴县政府。
民国三十四年(年)3月,季市镇由靖泰县划入如西县珊瑚区。8月26日,靖江光复。9月,靖江县抗日民主政府更名靖江县政府,季市镇划归靖江县。10月,靖江县政府将季市、新港2镇改镇为市(区级市),季市镇名季家市。
民国三十六年(年),国民党泰兴县政府实行区划调整,季家市改名季市镇。
民国三十七年(年)12月5日,季市镇划入如西县(后改如皋县)珊瑚区。是年,泰兴县将原季市镇周围的短夼、本夼、前小庄、后小庄、李家圩、王锡夼等村庄划属季市镇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年1月28日,靖泰县解放。5月5日,季市镇从如皋县划归靖泰县,是月,靖泰县复名靖江县。
年1月11日,扬州与泰州2行政区合并为泰州行政区。2月,泰州行政区隶属华东军政委员会。6月20日,建立季市区。7月,靖江县政府更名为靖江县人民政府。
年,靖江县人民政府将季市区宁界乡划入孤山区,季市乡划入长安区。
年1月1日,泰州行政区划归扬州专署领导,季市区随靖江县人民政府,改隶江苏省人民政府扬州专员公署。
年9月10日,撤销季市区,改为季市镇。
年6月26日,靖江县人民委员会选举成立。8月,撤小区并大区,季市镇隶属季市区。
年2月,靖江县撤小区并大区,共划5区55乡和靖城、季市2个县属镇。8月,撤区并乡,全县划为23乡及靖城、季市2个县属镇。
年9月20日,靖江县撤销区乡建制,实行公社化。全县共建10个公社,季市镇和季南乡划入孤山公社,名季市大队。
年3月,公社改称人民公社,全县改建19个人民公社,原孤山公社分建孤山、季市、团结人民公社和靖江县畜牧场。5月,全县改建25个人民公社。季市人民公社辖14个大队。
2年7月10日,撤销季市人民公社,建立季南人民公社,同时恢复季市镇。季市镇辖1个自然镇,4个居民委员会、15个生产队。
7年3月10日,建立靖江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是月,建立季市镇生产领导小组。
8年4月3日,撤销各级军事管制委员会,设立各级革命委员会。5月6日,建立季市镇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9年9月9日,县革会批准季市镇郊区15个生产队,分设卫东、红农、向阳3个生产大队。
年3月29日,季市镇与季南人民公社合并,建立季市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辖1居委即季市镇居委会)、1知青农场、18个大队。
年9月15日,撒销季市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建立季市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0月7日,经扬州地区行政公署同意,季市、长安2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将所属21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
年6月,撤销长安人民公社管委会,建立长安乡人民政府。9月,撤销季市人民公社管委会,建立季市乡人民政府。同时,各生产大队、生产队分别改称为村组。
年9月21日,经江苏省及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季市乡人民政府,建立季市镇人民政府。
年12月21日,季市镇将原4个居委所辖户数重新划建5个居委会,新增季中居委会。
年6月19日,季市镇将季西小区改设为西康居委会。
年3月,靖江市并乡并镇,将原长安乡与季市镇合并,新建季市镇人民政府。辖33个行政村,6个社区居委会,1个农场,个村民小组。
年6月8日,全市各乡镇行政村合并,季市镇将原有33个行政村合并为24个行政村。
年,季市镇将原6个社区居委会合并,分建东街、西街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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