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88个教师编无笔试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


为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越城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区年师资需求情况,决定公开招聘若干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志于越城区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年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4.所学专业与招录学科对口或相近。年龄在30周岁(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5.户籍不限。

(二)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⑵“双一流”学校(专业),原“”、“”高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

⑶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卓越教师养成班(祖楠班)”师范类毕业生;

⑷第一段(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且获得过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或获得过学校综合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本校本专业同年级前三学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⑸第二段(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获得过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或获得过学校综合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或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在本校本专业同年级前三学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0%。

2.第一段(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或第二段(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如报考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也可报名:

⑴具有国家二级或一级运动员证书(运动项目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⑵大学期间在省级及以上由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部门主办的单人单项本专业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全国前八)名(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2.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性奖学金;

3.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4.在本校本专业同年级前三学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教师88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详见附件一。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计划数在3个及以上的,为2倍),将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数在10个及以上的岗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前教育),原则上按男女比例1:1设岗,分别择优招聘,但同一学科在岗位总数内可根据不同性别报名人数相互调剂。如某一性别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核减,被核减岗位数调剂到另一性别岗位;若两个性别岗位报名人数都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都按比例核减。其他岗位性别不限。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预报名及资格预审核(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小学招聘专场自11月4日起至11月13日15时止;金华浙师大招聘专场自11月16日起至11月20日15时止)。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网络方式,向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网络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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