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实施曹娥江流域一体化综合治理 实现
8月10日,车俊代省长在《浙江政务信息》第期上对《绍兴市实施曹娥江流域一体化综合治理实现全流域可游泳》一文作出批示:“绍兴市对曹娥江流域一体化综合治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值得肯定。可将此信息转发全省”。现将该文刊发如下,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曹娥江是浙江第三大河和绍兴的母亲河,绍兴境内流域面积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62.6%,流经绍兴市除诸暨外的五县(市、区)境。近年来,绍兴市坚持综合治理一体治水,构建“生活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于一体的流域管护共同体,取得明显成效。年以来,全省交接断面考核连续三年保持优秀,出境水质由Ⅳ升为Ⅲ类。今年1-7月,曹娥江21个市控断面水质均保持Ⅰ-Ⅲ类水质标准,全部满足功能要求,实现了全流域可游泳、“一江碧水出绍兴”的目标。
一、重抓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流域治理
(一)抓统一管理,强化组织协调。转变流域治理思路,把流域作为一个整体,做好流域尺度的顶层设计、组织领导和区域协调。年,绍兴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绍兴市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同年6月设立绍兴市曹娥江管理处,主要承担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牵头协调工作。全省部署开展“五水共治”后,及时调整充实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班子,由市委书记担任曹娥江市级“河长”,流域内其它重要河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镇、村四级河长。目前,全市35条河长制管理中,34条属于曹娥江流域。
(二)抓一体规划,强化依法治理。一是有序规划。突破部门交叉和条块分割,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实现流域内各单位从无序、分散治理到依法统一治理转变。先后组织编制《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年又编制完成《绍兴市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对流域水旱灾害防治、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转型升级、污染防治、河湖治理、生态修复等工作均进行了明确,并确定60项、总投资亿元的重大建设项目。二是立法保护。构筑省、市、县、乡镇、村一系列多层面的立法、规划、办法、乡规民约等保护体系。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首个地方立法条例——《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确定了重点保护区范围,为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三是生态考核。出台《绍兴市曹娥江水环境治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每年安排不少于万元强化曹娥江水环境治理工作,首开该市河流生态补偿机制先河。
(三)抓综合施策,强化整体推进。围绕流域治理重点,结合“河长制”管理,制定《“五水共治、重构重建”-年行动计划》、《曹娥江“河长制”管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对产业发展、污染治理、河湖整治、重大项目建设进行“一对一”部署。两年多来,先后实施流域重点水环境治理项目余个,截至6月底,累计完成投资.8亿元。
二、重抓正本清源,持续治理流域生态
(一)抓条块治理,专项推动三河整治。扎实推进黑河、臭河、垃圾河“三河”治理,组织流域内的各地集中开展“逐河普查、逐河治理、逐河验收”为主要内容的整治,并将排查整治范围扩大到村镇小河小渠、溇底池塘及河道两岸10米范围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点。实施河道轮疏活动,改善河道淤积情况,计划用三年时间对河网全面轮疏一遍。截至目前,共摸排整治曹娥江流域内垃圾河条公里,黑臭河条公里,累计清理河道垃圾40万吨、清淤万方、打捞沉船和船屋1.2万只、拆除涉水违章16.3万平方米。建成省内首个河道淤泥集中固化处理中心,年处理能力万方,有效解决河道淤泥出路问题。
(二)抓源头治理,整治提升四大重污染行业。针对印染企业数量占全省27.6%实际,加大印染治理纳管改造和搬迁入园力度。目前,流域内家印染企业累计完成整治家,尚未完成的企业均落实“一厂一策”治理方案,明确整治期限。流域内省下达的家制革、造纸、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已全面完成,其中关停淘汰39家,提升整治或搬迁入园家;同时,深入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和“小熔炼、小电镀”等四小行业污染小微企业整治,加强地毯式排查,严格标准分类处置,对整治无望企业进行坚决关停。
(三)抓根本治理,配套建设各项基础设施。制定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计划,全面加强城镇、工业园区和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建设。目前,流域内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等持续推进。柯桥区绍兴污水处理厂30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线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柯桥区钱塘江污水20万吨/日处理厂、上虞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线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主体已完成。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累计完成流域内个村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三、重抓长效机制,着力实现流域共治
(一)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管理机制。该市从年推行河长制以来,流域内市、县、镇、村等四级河道(含村级沟渠溇塘)都实行“河长制”管理,全市共配备村级以上河长位。其中市级“河长”35位、县级“河长”位、镇级“河长”1位、村级“河长”位,基本实现全市“河长制”管理全覆盖。为加强涉水纠纷调处和违法行为监管,市、县、镇三级还同步配备了河道警长。同时,制定实施河长定期巡查、工作协调、督查指导、报告例会、工作考核等制度,逐级细化河长“管、治、保”主要职责,实现了河道管理的常态化、长效化。目前,曹娥江流域已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道管理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监管考核机制。一是强化责任考核。将区域内曹娥江流域的整治和保护工作纳入各地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严格与干部业绩挂钩。二是强化执法监管。严格环境违法“零容忍”制度。建立环保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联动机制,切实加大对曹娥江流域内的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处罚违法企业家次、罚没款.67万元,查办涉刑案件31起,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56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市级“河长”每月对工作进行督查,市水城办、“河长”联系部门每周开展检查巡查,每月进行通报。水利、环保等有关牵头部门积极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专题督办,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共对29家单位、多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诫勉约谈或行政问责。
(三)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机制。曹娥江流域探索的实施河道“认养制”、“企业河长轮值制”、“党员红色河长制”、“乡贤河长”、“村嫂护河队”、“河道警长制”以及“绍兴河长随手拍”等模式,成为“河长制”管理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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