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全省首个党政领导干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近日,绍兴市市委、市政府率先研究出台了《绍兴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工作清单》,成为浙江省首家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清单的城市。

该《责任清单》明确了市委主要负责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委常委会其他常委领导、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等党政领导干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清单化、明细化、具体化,操作性更强。《责任清单》紧紧抓住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共编制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事项75项,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等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清单》的出台,进一步压实了当地市委市政府领导干部对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责任,为绍兴市做好新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明确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政治任务,这必将有力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升食药安全工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食药安全。

信息来源: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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