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癜风医院 http://www.yunweituan.com/m/浙江中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陆佰元整(元),上缴国库。
年07月02日,绍兴市邮政管理局就浙江中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浙江中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俊荣
住所: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延安东路号2楼室
品牌:中邮
二、案由
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主要事实
年3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通过行业视频客户端巡查快递处理场所、营业场所时,发现浙江中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新昌县兴南路中邮驿站(摄像头显示:EMS兴南路中邮驿站)工作人员于年3月25日9时32分、10时47分收寄快递时,操作快递存在不规范现象,执法人员随即拷贝该时间段的视频录像。年3月26日,执法人员来到浙江中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新昌县兴南路中邮驿站进行现场检查,要求现场负责人董珊珊出示该末端网点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或相关记录,该负责人不能提供,并称上级公司从未对进行相关培训,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违法行为,于年4月1日经局负责人批准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浙江中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新昌县兴南路中邮驿站系当事人开办的快递末端网点,该末端网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根据《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开办者需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柒仟陆佰元整(元),上缴国库。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
承办单位:绍兴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年07月05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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