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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战60天,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正在绍兴两级法院如火如荼地展开,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奋力拼搏,集中攻坚,在全城掀起执行热浪。
但总有一些被执行人,心存侥幸,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今天,绍法君对拒不支付抚养费、赡养费、职工工资或拒不履人身损害赔偿义务等涉民生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曝光!
被法院纳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承担如下法律后果:
一、限制(在全国范围内)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等高消费行为;
二、限制子女上重点私立学校;
三、限制炒股、买房、出境;
四、限制车辆上高速;
五、限制办理贷款、银行卡等;
六、禁止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重要职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绍兴中院现对下列被执行人进行集体曝光。希望知情人积极举报下列人员及其财产线索。执行举报
越城法院
姓名:吴国土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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