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快看绍兴市越城区年禁渔期通告


绍兴市越城区

年禁渔期通告

为养护渔业资源,保护鱼类繁殖,促进渔业生态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浙江省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禁渔期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年我区禁渔期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域及时间

1.钱塘江干流越城区段(嘉绍大桥以西至柯桥交界处)及重要支流曹娥江越城区段,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2.越城区外荡水域(指非封闭的荡漾、河道、抖河和溇浜等),禁渔时间为4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

二、禁止作业类型:除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三、法律责任: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

年2月25日

来源: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

校稿:孙端街道校稿团队

图文编辑:掌政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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