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绍兴市教育局正式公布关于《年市直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公布了我市两所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招生计划,绍兴一中、稽山中学共计划招生人,具体招生实施意见如下:一、招生计划
绍兴一中名,稽山中学名。
二、招生对象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且必须是年秋季招生时确定的具有本校施教区资格的学生。
三、名额分配
以高中招生学校为单位,按各初中学校年秋季招生时确定的具有施教区资格学生的基数分配。
计算说明绍兴一中推荐生招生计划为人。根据1:1.03的差额推荐比例,推荐数为人。按初中各校具有推荐资格人数计算(小数点取舍办法:四舍五入),分配后差额推荐人数为人,淘汰数为13人。同理,稽山中学推荐生招生计划为人,差额推荐数为人,分配后差额推荐人数为,淘汰数为11人。四、招生办法
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校的“推荐办法”,按下达的差额推荐数推荐,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所招生学校的推荐生招生。测试录取的淘汰比例为3%,测试录取工作以高中招生学校为单位组织,市教育局监督。
测试科目为文科综合(社会60分、语文分、英语分)和理科综合(数学分、科学分)两科,总分分,每科测试时间不超过2小时。
五、时间安排
测试录取。测试时间定于5月28日(周六),测试日程及规定详见学校印发的准考证及考生须知。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计划择优录取,若录取线考生总分相同超出计划数时,则以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社会为序高分优先的原则取足计划数。考生一旦被录取,即取得招生学校的高中阶段学籍,须按规定报到注册;若被录取学生不报到自动放弃,缺额不再递补。
via:市教育局
小编:火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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