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绍兴市 > 绍兴市文化 >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
尊敬的业主:
昨日,接灵芝派出所通知,服务中心派员参加了关于重申“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告知会议,服务中心在此也呼吁并郑重提醒广大业主:请勿在小区及禁止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公安部门将对责任人予以处罚甚至拘留处理,请广大业主相互转告!
监督、举报
服务中心-转0
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金色家园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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