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章程middot帮丨浙江工业职业


学院简介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属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始建于年。学校秉承“人本、特色、服务”的办学理念,明确“立足绍兴、服务浙江、辐射长三角”的办学定位,弘扬“明德敬业、知行合一”的校训,践行“教、学、做、工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工业”特色鲜明的“”即“一生一世”校园文化,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匠心精神、人文情怀、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已连续11年获得“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年招生章程

01

为规范招生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浙江省院校代码:

外省的招生代码: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校址:学校有两个校区,分别为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号(梅山校区)、浙江省绍兴市站前大道号(镜湖校区),两个校区均在绍兴市区。

三、办学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四、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六、招生计划:学校年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02

七、录取规则(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高考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三)男女比例:不限。(四)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执行。(五)无专业加试和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六)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七)录取具体方式1、浙江省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批次,执行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若平行志愿投档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2、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院校平行志愿的省(市),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录取平行志愿,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如征求志愿仍未满时,学校按规定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实行院校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如第一院校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录取。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清”的录取原则。

(八)学校确实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03

八、特殊招生(一)高职提前招生:按《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执行。(二)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按《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执行。九、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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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学费标准:按照物价、教育部门有关公办院校收费规定执行,不同专业学费标准略有区别,最高为元/年,最低为元/年;另外,中外合作专业学费元/年。级新生学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十一、住宿费标准:6人间,元/年,4人间,元/年,具体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浙价费〔〕号)执行。级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十二、招生监督:学校纪委办(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投诉监督-,E-mail:zjipc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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