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年绍兴市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的实施意见》(绍市教普〔〕24号)精神,现就做好年市直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校根据本意见公正、公平地做好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绍兴一中名,稽山中学名。
绍兴市第一中学绍兴市稽山中学
二、招生对象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且必须是年秋季招生时确定的具有本校施教区资格的学生。
三、名额分配
以高中招生学校为单位,按各初中学校年秋季招生时确定的具有施教区资格学生的基数分配。
四、招生办法
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校的“推荐办法”,按下达的差额推荐数(见附件1)推荐,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所招生学校的推荐生招生。测试录取的淘汰比例为3%,测试录取工作以高中招生学校为单位组织,市教育局监督。
测试科目为文科综合(社会60分、语文分、英语分)和理科综合(数学分、科学分)两科,总分分,每科测试时间不超过2小时。
依据《课程标准》、《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按中考要求规范组织测试和阅卷。招生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推荐生一旦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统考统招。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统考统招。
五、时间安排
1.推荐结果上报。各初中学校要在年5月2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含7天公示);5月23日报市教育局审核。送审材料:“花名册”(纸质一式两份,校长签字并加盖校印;电子文档一份,花名册模板见附件2);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初一入学时的父母房产证原件(已变更的要提供原始复印件);公示材料及现场照片。
2.测试录取。测试时间定于5月28日(周六),测试日程及规定详见学校印发的准考证及考生须知。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计划择优录取,若录取线考生总分相同超出计划数时,则以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社会为序高分优先的原则取足计划数。考生一旦被录取,即取得招生学校的高中阶段学籍,须按规定报到注册;若被录取学生不报到自动放弃,缺额不再递补。
六、工作要求
各校要加强对推荐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推荐和录取工作公正公平、不出纰漏,校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各初中学校要广泛宣传、规范操作。推荐政策要让每一个毕业生都知晓,推荐环节要透明,推荐结果要公示,做到依据真实、监督充分、择优推荐;要对推荐对象的户籍和初一升学时施教区家庭住房情况再进行一次核查,确保资格真实。高中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考试要求和中考规范做好测试组织工作,严格按保密规范做好命题、阅卷等工作,确保做到程序严密、结果公正、不出差错。
绍兴市教育局
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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