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财政统筹推进三大改革助


一是稳步推进县域医共体改革。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补助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加大投入力度,近几年计划统筹安排医共体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多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省市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层卫生院标准建设、乡镇急救站点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发挥财政资金对医共体建设保障和推动作用。其中,以“数字化转型医共体示范县”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预计投入多万元,全面保障卫生健康信息、网络和数据安全,打造数字化、智能型医共体。

二是全面推进基层补偿机制改革。积极贯彻《新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的财政补偿机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建设发展、人员经费基本保障等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切实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有效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截至9月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资金已投入.97万元,其中购买服务资金.81万元、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万元。从今年1月份起,县财政按每当量13.82元标准,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基本医疗实行付费购买,1—8月,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基本服务项目标化工作当量个,结算拨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81万元。

三是持续推进养老服务综合改革。积极贯彻《绍兴市开展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万元,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养老服务试点,计划投入万元,将澄潭镇打造成具有县域特色的五星级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对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改建)的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达到星级标准且实际投入资金四星级超过万元、五星级超过万元的,给予四星级40万元、五星级80万元的建设补助。鼓励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实行市场化运行,公建民营的居家养老中心享受与公办居家养老中心同等运营补助政策。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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