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早期症状是什么 http://m.39.net/pf/a_7572162.html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民政会议精神,合力建设更高水平“创新之区、品质之城”,高质量完成年区政府十大民生实事的居家养老工作,现就深化落实《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虞政办发〔〕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提升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1+20+N”居家养老体系建设,打造“娥江晚情”居家养老品牌,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更专业、更规范、更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年提档升级社区服务平台,完成线上养老智慧平台建设;建成并投运永和、汤浦、驿亭、岭南、陈溪5家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20个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达到四星级及以上标准;实现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体化运作、星级全覆盖,三星级标准达到40家以上。
02
工作措施
1.明确机构建设运营标准。按照《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建设的通知》(虞民〔〕90号)、《绍兴市上虞区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虞民〔〕61号)创建要求和《绍兴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绍市民福〔〕75号)星级评定要求,按规建设、对标运营。同时,要做好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工作,引进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达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达到%,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达到55%以上。
2.加大资金统筹补助力度。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和运营补助资金,在考核验收或第三方评估合格的基础上按虞政办发〔〕号文件给予补助,同时按照民生普惠和“先建先补”原则,加强补助资金的统筹使用。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家,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原则上每个社区(村)建设1家,人及以上的社区(村)可依实际需要增设1家。
3.提档升级信息保障平台。加快完成社区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软硬件更新升级,加强人员和场所配备,保障“1+20+N”居家养老体系的顺畅运行。科学规划信息系统硬件架构,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功能,制定需求响应、派单服务、评估反馈、记录统计等功能流程。进一步拓展平台数据的共享及功能融合,通过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数据共享建立业务数据库,实现与绍兴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并在南丰社区中心内新建养老服务管理数据分析和展示平台。
4.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券使用办法。对全区90周岁及以上和7个街道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规定普发服务券。规范使用服务券,7个街道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券采用电子券形式发放,通过市民卡刷卡支付,视情逐步推广电子服务券使用范围。服务券在原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增加助餐服务功能(助餐配送餐点一般设在四星级及以上居家养老中心、社会餐饮企业签约单位)。社区服务中心着重做好养老服务券使用运行的各项保障,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并加强过程监督。
5.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扩容。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要对社区内老人进行调查摸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针对有需要的老人就近就便开展医护服务,完善老人健康管理档案。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三星级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部实现签约合作。
6.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根据省市要求,为生活困难的低保、低边、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优先安排这些家庭中的失能失智和部分失能失智的老年人,以及高龄老人。
03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程的重要性,将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成立区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区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使提升工程有序推进。
2.加强运营监管。区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居家养老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和监督,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场地、设施及物品的专用、尽用,确保消防、食品等方面的安全。区民政局牵头做好机构星级评定工作,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分片分区进行,并对评定结果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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