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54号)、《关于启用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文件,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元,以此为依据确定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省社会保险集中系统将于10月27日正式启用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
年度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QIYEZHIGONG
企业职工
年度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元(月平均工资的%)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暂按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
LINGHUOJIUYERENYUAN
灵活就业人员
年度我区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月费缴费基数最低为元,最高为元,参保人员可在元-元之间,任意选择缴费基数。
本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沿用规则发生调整,当年未重新申报缴费基数的灵活就业人员,原缴费基数高于上年省平工资的60%,依然沿用此基数,直至低于上年省平工资的60%,再提高至上年省平工资的60%。11月浙江政务网将上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调整”网报功能,如需变更缴费基数请及时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标准表(单位:元)
序号
月缴费
基数
月缴费
标准
年缴费
标准
1
基数下限
.26
.12
2
自选任意基数
举例:
.4
.8
3
基数上限
.94
.28
☆灵活就业人员,注意!补收来啦!☆
年度缴费基数启用后,需对灵活就业人员1-9月的缴费基数进行差额补收,具体启用规则如下:
1、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延缴人员、中断缴费人员、当年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本年度缴费基数高于上年省平工资的60%(元/月),可不做调整;本年度缴费基数低于上年省平工资的60%,提高到上年省平工资的60%,并产生1-9月份缴费差额,补缴额发税务机关征收。(请确保签约银行账户内余额充足,以免影响正常待遇。)
2、办理延长期一次性缴费领取过渡期专项补助的被征地人员,本年度缴费基数按照绍兴市申报的社平工资对应比例启用,并产生1-9月份缴费差额,补缴额发税务机关征收。
二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比例及金额
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用=缴费工资基数×缴费费率。参保人员每月的缴费工资基数,可以在上述基数“上下限”之间确定。
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目前上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14%,个人缴纳比例为8%。如果参保人员按缴费基数上下限来缴费,下面就来算一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单位:元)。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和个人
养老保险
缴费下限
单位:.98
个人:.56
养老保险
任意举例
单位:.2
个人:.4
养老保险
缴费上限
单位:.62
个人:.64
三
理性看待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和按月缴纳社保费用,保障职工长远参保利益,实现多缴多得、长缴长得。有一些参保人员在担心参加社会保险,要扣减工资,每月工资拿少了而不愿参保,实则是损害了自己未来的保障利益。
四
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一、10月25日17时起,暂停受理除查询打印外的各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网上服务系统也将临时关闭业务申报功能(查询打印功能仍能使用)。
二、10月27日17时起,暂停受理除查询打印、人员参保外的各项社保经办业务。
三、次月起恢复正常办理,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五
小社的一些唠叨
一、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缴费基数启用时系统将对目前未及时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及企业和机关事业参保人员执行10%上浮政策。
二、缴费基数启用时,缴费状态为中断、终止的参保职工,不产生差额补收数据。
三、缴费基数启用时,对月缴费基数超出年度月基数封顶值元且小于年度月基数封顶值元、超出年度月基数保底值元且小于年度月基数保底值元的机关事业参保人员,据实重新核定本年度(1-9月)月缴费基数并结算差额。
四、单位可通过浙江政务网登录“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中“参保征缴”中的“缴费工资预启用核对”模块,查询补收金额及申报基数。
小社想说的话
请各单位注意暂停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缴费基数的补收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用人单位务必及时缴纳,不得弄虚作假。
如此内容与上级文件内容有所差别,将按照上级文件变化做出相应调整。
所以所以,各单位社保管理员请注意了,请您务必及时申报缴纳费用,千万不要拿数据开玩笑哦!
做社保我们是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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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上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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