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年度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科基函〔〕25号
各有关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组织管理和运行,确保实现工程中心组建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工程中心在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推动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工程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要求,决定于近期开展年度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验收对象为年组建的国家煤加工与洁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0个工程中心(名单见附件1)。验收依据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任务书》、《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等。各工程中心在对组建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撰写《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2)及附件(格式见附件3)。请各工程中心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并签署意见后于11月30日前将《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总结报告》及附件(10份纸质版和1份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我部将按高新、农村、社发分口组织验收。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联系人:张鹏、卢凡-、通信北京治疗白癜风医院哪家最好北京青少年知名白癜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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