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安委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绍兴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绍市安委办〔〕78号)规定,拟对参与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承保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基本条件
绍兴市内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财产保险公司均可申报。
02
基本要求
有意愿参与绍兴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的财产保险公司,请于年11月20日前,对照评分细则(见附件)整理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绍兴市应急管理局。
03
比选办法
1、市安委办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金融办相关人员组成比选委员会,比选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申报保险公司进行比选。
2、比选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各财产保险公司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分。申报保险公司超过5家的,根据各申报保险公司最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得分排名前5家保险公司入围绍兴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成员组成单位。如有得分排名前5的保险公司放弃入围资格,则未入围公司按照得分高低顺序递补。若评分相同,年绍兴区域的责任险市场份额高的优先入围。申报保险公司为5家的,全部自动入围;不足5家的,则重新制定比选办法另行开展。共保体成员的固定部分份额根据招标入围成绩确定,依次为40%、16%、12%、8%、4%。提取20%的份额作为出单机构的业务激励,出单机构在获得20%份额激励的同时,也应承担投保企业出险后激励部分20%的赔款。
3、得分排名第一的保险公司为共保体首席承保人,首席承保人负责共保体组建和运营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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